人事人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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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上级人事人才政策,组织研究制定所级人才规划、人才政策等;人事人才管理规章制度与工作流程制定与执行;协助开展领导干部工作;人才(含博士后)引进、培养和服务(含3H工程协调);编制使用、部门和岗位设置;薪酬社保和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聘用、考核、培训、兼职和涉密管理;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其他人事人才事务性工作(人事统计、ARP人事信息维护等);所领导交办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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