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以下简称天津工业生物所)是中国科学院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的中国科学院序列研究所,位于天津港保税区空港经济区。天津工业生物所肩负着建立我国工业生物技术创新体系、促进工业绿色升级的历史使命,其战略定位是:围绕绿色低碳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需求,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面向工业生物科技前沿,以工程生物学理念指导开展战略性、前瞻性的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打造开放、共享的先进技术支撑平台,集聚工业生物科技力量,创新生物产业关键核心技术与重大颠覆性技术,构建工业经济发展的生态路线,引领支撑我国生物制造科技与绿色生物经济的发展。
面向天津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由中国科学院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天津工业生物所牵头建设“国家合成生物技术创新中心”(National Center of Technology Innovation for Synthetic Biology),定位于实现从合成生物科学到合成生物技术的转化,促进合成生物科技成果产业化。中心以建成专业化、开放共享的国家科技平台为建设目标,形成合成生物技术创新的大联合、大协同、大网络,打造我国合成生物领域战略科技力量,为国家产业技术变革与国际竞争提供战略支撑。中心将凝聚百余个创新创业团队,科技人员总量规模逾千人,成为我国生物技术人才汇聚的高地、合成生物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重大引擎。
一、培养目标
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专业型博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满足国家科技创新需求,能够在科学实践中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创新工程建设方法,具备组织实施高精尖科技创新工程的能力,能够承担国家重大项目的专业型领军人才。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天津工业生物所普通招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能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即2023年9月1日前须获得硕士学位证)。通过全国统招统考录取的双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按应届毕业生以普通招考方式正常报名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但最迟须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单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正常报名并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3)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
其中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获得本科毕业证但未获得学士学位证者不予认可。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结业生(报名时已取得硕士结业证书且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
③报名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但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各培养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至少两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境外留学人员应获得硕士学位,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硕士学位认证后方可报名。
7.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符合上述有关要求外,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6门及以上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成绩通知单)。
(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部级或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部级或以上科研课题。
(二)天津工业生物所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
该专项计划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主要面向少数民族考生。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除了需具备上述第(一)款中各项条件外,还须符合教育部关于2023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名考生的具体要求。
1.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审核同意报考。
2.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其中,在职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考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3.中国科学院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不得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含普通博士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不得以硕士应届生身份报考我所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但在征得定向单位所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后(在职考生还须征得工作单位书面同意)可以在毕业时作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考,经初试和复试考核合格拟录取后须重新签订三方协议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博士毕业后须按协议规定回定向省份就业。
(三)在高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按直接攻博方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简称为直博生)。已被确定接收的直博生,必须参加全国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报名,无需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的博士招生网报。
(四)天津工业生物所全日制优秀在学硕士生报考硕博连读转博的,按天津工业生物所具体要求进行。
(五)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3.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六)有特殊原因不能保证全脱产学习的考生,应在报考和复试时向天津工业生物所和导师进行如实说明,并按照相关要求执行。如不能按照天津工业生物所和导师要求保证学习时间的,不予录取。
(七)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八)由于“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因此在网报前,考生要与拟报考的导师进行充分的沟通。在整个博士招录过程中,若导师认为本人不适合指导某学生,导师有不录取该学生的权利。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手续
所有硕博连读转博考生和普通招考考生(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必须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网上报名。
考生在网报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中国科学院大学2023年博士招生网上报名公告和本招生简章,凡未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网上报名时间:
春季入学博士生网报时间:2022年10月24日-11月04日,全天受理。本次网报只针对硕博连读转博考核,没有普通招考的招生方式。
秋季入学博士生网报时间:2022年12月12日-2023年1月12日,全天受理。本次网报只针对普通招考方式(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逾期不再受理补报。
2.网上报名方式:
请考生登陆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点击“博士报名”,根据自己的情况分别选择“普通招考”、“硕转博”两种类别之一进入相应的报名系统中,进行考生注册。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在“普通招考”类别中报名,进入系统后在考试方式栏中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3.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普通招考”类别的考生应在2023年1月13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向天津工业生物所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
(2)硕士阶段导师和2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共三份专家推荐书(推荐书在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博士招生”栏目的“资料下载”区下载,由推荐专家填写后寄至天津工业生物所,也可密封后由考生转交);
(3)本科、硕士课程成绩单和本科、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获得境外学历人员须提交境外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由原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审核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空表可从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博士招生”栏目的“资料下载”区下载)。
(7)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按本简章第二条的相关规定以及报考培养单位的要求提交其它有关材料。
硕博连读转博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天津工业生物所提交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以及天津工业生物所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4.天津工业生物所对普通招考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分为形式审核和学术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将接到参加综合考核的通知,在综合考核阶段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及时选报其他院校。
5.请考生认真阅读网上报名公告,网上报名时应务必认真准确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和报考类别(定向或非定向)等重要信息。报考信息和录取信息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后,一律不得更改相关信息,天津工业生物所也不再受理修改信息的申请。
报名费200元,请务必于2023年1月13日之前以银行汇款的方式汇至我所,汇款时请在备注栏注明“姓名-博士报名”字样。
开户名:中国科学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
开户行信息: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浦吉支行
开户行账号:77110154900000111
一旦报考费缴纳完毕,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取消报考资格或不能参加考试的,报考费一律不予退还。
四、普通招考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普通招考为“申请—考核”制考试方式
(一)资格审核
1.形式审核:研究所人事教育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包括对申请材料进行真实性、完备性、规范性等方面的审核。
2.学术审核:由招生导师进行学术审核,重点审查考生的专家推荐书、学习成绩单、学位论文、发表的学术论文、国际国内大型学术会议报告、专利、获奖情况以及考生的科研经历、研究兴趣、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全面衡量考生的能力和培养潜力,向人事教育处提交书面推荐意见。审核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淘汰率。
形式审核和学术审核均通过者,为通过资格审核,将收到综合考核通知。
(二)综合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外国语能力考核、专业能力测试、专业综合考核。
1.外国语能力考核:针对基础英语和专业英语进行考核,试题形式为英译汉、汉译英和阅读理解,考试时间30分钟,满分为100分。
3.专业能力测试:考试科目为两门,《微生物学》和《生物化学》,试题形式为选择题、判断题和简答题。每门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为100分。
4.专业综合考核:考生回答考核小组专业提问。重点考查考生对本领域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等;考查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满分100分。
(三)时间安排
资格审核:2023年1月16日至18日(如有变化以最新通知为准)
综合考核:2023年3月27日至30日(如有变化以最新通知为准)
普通招考的硕士学位同等学力考生除了必须参加政治理论课笔试外(由国科大组织,在初试时进行),还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硕士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名称和时间、地点由所里通知考生。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考试方式:
初试时间:外国语:2023年4月8日上午8:30-11:30;政治理论(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试):4月9日下午2:00-5:00。专业课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4月7日上午和下午,具体以网站通知为准。复试的时间、内容和方式以网站通知为准。
五、体格检查
体检由天津工业生物所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六、录取
1.天津工业生物所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含面试成绩,以及对考生硕士或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或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专家推荐书等材料的综合考评结果)、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或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须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录取数据上报后不得变更录取类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部属于定向培养。
3.被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供有关证明,且应以书面形式向研究所请假,经批准后方为有效。无故逾期10个工作日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4.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博士入学资格。
七、收费及待遇
中国科学院大学2023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将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新入学的所有博士研究生全面收取学费,同时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
国家计划内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同上。
学习科研表现优秀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中科院、天津工业生物所设立的各类奖学金。目前,天津工业生物所招收的国家计划学历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置为六个类别,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中科院奖学金、国科大学业奖学金、研究所奖学金、“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津贴,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平均不低于60000元/年,保险费、住宿费均由导师承担。此外,研究所还设立多项所级冠名奖学金,奖励优秀在学研究生。
八、培养方式和学习年限
中国科学院大学招收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主要实行全日制的培养方式。
1.博士生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6年;
2.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包括硕士阶段在内修读年限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3.通过直接攻博方式招收的直博生,学制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九、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就业
非定向博士生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培养的博士生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十一、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
3.业务课考试科目由天津工业生物所自行命题,参考书目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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