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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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国科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现发布《中国科学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四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6年,天津工业生物所按照《条例》、《管理办法》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国科学院关于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加强制度建设与主动公开工作,规范充实公开内容,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完善。
1、加强学习研究,提升认识水平。认真学习《条例》、《管理办法》等党和国家、中国科学院相关法规文件,提高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中国科学院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与部署,研讨制定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并推动实施。
2、加强制度建设。在认真学习《条例》、《管理办法》和《中国科学院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中国科学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并于2016年4月8日颁布实施。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6年,天津工业生物所通过所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共367条;共组织记者集中重点采访10余次,举办新闻发布会1次,中央、天津市主要媒体播发相关新闻81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6年,天津工业生物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天津工业生物所信息公开工作正处于起步阶段,距离国家和公众日益提高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2017年,天津工业生物所将继续贯彻《中国科学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综合运用各种信息公开的平台与渠道,进一步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力度,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促使信息公开工作步入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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