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国科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和《中国科学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条例,中国科学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特向社会公布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天津工业生物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中国科学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主动公开信息并履行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依法依规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研究所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天津工业生物所主动公开信息781条,其中通过研究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39条,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02条,新闻媒体发布信息240项。
三、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天津工业生物所继续履行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全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未发生针对天津工业生物所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1年,天津工业生物所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工作标准化建设方面需进一步完善。天津工业生物所将继续健全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明确工作细节和标准,深入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为方便社会公众,2021年及历年来天津工业生物所公开信息没有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