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国科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和《中国科学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条例,中国科学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特向社会公布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9年,天津工业生物所认真贯彻国家和中科院关于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中国科学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内容审查程序,切实提升工作透明度、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依法依规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研究所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9年,天津工业生物所主动公开信息464条,其中通过研究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39条;组织新闻宣传活动17次,中央、天津市主要媒体播发相关新闻125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2019年,天津工业生物所继续履行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全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为方便社会公众,2019年及历年来天津工业生物所公开信息没有收取费用。
五、因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未发生针对天津工业生物所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9年,天津工业生物所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与全面保障社会公众知情、参与和监督的实际需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工作标准化建设需进一步完善。在改进措施方面,天津工业生物所将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和工作标准,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公开培训,持续、高效、深入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